站点导航   设置首页 收藏站点

关于我们

后台管理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 热烈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0周年! 欢迎光临广西百色农业学校校园网! 我们的追求和目标是:学生成材,老师成就,学校成长! 2007级新生每人每年国家资助1500元!
我校举行隆重仪式给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发布时间:2007-12-6 来源:信息中心 点击次数: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2007年12月4日下午,我校向06班、07级在校学生发放了第一笔国家助学金,并举行了隆重的发放仪式。  

助学金发放现场

助学金发放现场

     这是我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而向前迈进的第一步。为了更加规范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审批、发放与管理,确保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受资助的学生能真正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才,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出台了《广西百色农业学校关于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与管理的实施办法》,成立了学生助学金实施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工作机构。劳泰伟校长、书记亲自挂帅,兼任领导小组组长。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助学工作,主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具体机构开展助学金的各项工作,审定并批准上报学生的申请,监督国家助学金的实际发放,接受学生的有关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工作中的投诉与监督等。

    王美凡副校长亲自将一本本银行存折送到学生 手中

王美凡副校长亲自将一本本银行存折送到学生手中

     我校国家助学金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助学金具体实施工作机构,其工作职责如下:
     (1)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与申请、审批与发放的程序;
     (2)向学生宣传学校有关国家助学金政策与申请、审批与发放的实施办法;
     (3)为学生办理银行卡;
     (4)指导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接受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6)审核学生的申请,先报领导小组审定经五个工作日公示后报有关部门批准;
     (7)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并下达经费后发放国家助学金到学生手上;
     (8)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9)监督学生收取国家助学金及其使用情况,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与节约使用国家助学金。

助学金发放

助学金发放1

助学金发放

助学金发放2

存折送到学生手中

存折送到学生手中

 


上两条同类通知公告:
  • 上一条 我校王美凡副校长率代表参加中国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德育教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2007-12-3)
  • 下一条 我校开展主题班会示范课活动并召开相关研讨会 (2007-12-7)


  • 本站版权所有:广西百色农业学校 维护权:广西百色农业学校电教与信息中心 桂ICP备07003953
    联系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100号 邮政编码:533000
    联系电话:0776-2840036/2821023 传真:0776-2824199
    E-mail:
    bndx@hotmail.com